欧某与幸某是夫妻。两人向李某借款3.8万元后迟迟未归还。今年8月,李某将两人起诉至乌尔禾区人民法院。
法院受理该案后,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。其间,欧某夫妻多次承诺积极还款,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,但履行阶段两人却一拖再拖,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11月13日,乌尔禾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将欧某与幸某传唤至法院,告知拒不还款的后果,但欧某依然态度强硬拒不还款,试图逃避责任。
执行局遂决定依法对欧某采取拘留措施,并于当天将欧某移交给拘留所。
11月14,欧某主动联系法院,表示承认错误,意识到逃避执行只会给自己带来了更严重的后果。同时,幸某来到法院,将欠款一次性还清,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同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乌尔禾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推动执行攻坚常态化工作,用足用好强制措施,严厉打击逃避执行、抗拒执行行为,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院执行攻坚的决心和司法为民的情怀。
平湖讨债公司来源:乌尔禾区人民法院